| 璧山县农业委员会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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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县农业委员会是璧山县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全县农业的直属机构。已从计划经济管理模式转变为市场经济管理模式,从微观的直接管理转向宏观的间接管理,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主要依靠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和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从主要对农业生产的管理转向引导农民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引导农业产业化结构的合理调整和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将产品评优、成果评奖、技术咨询、技术指导、科技普及等工作,逐步转移给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通过引导、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建设科技示范园区,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的科技贡献率。肩负农业行政管理、执法、技术推广、服务、综合协调等重要职能。 (一)县农委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查研究农村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制定农村政策提供依据;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策、决定。 2、拟订全县农业的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监管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提出有关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抓好农业招商引资工作。 3、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4、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做好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的规划、论证、报批和实施;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统计工作。 5、组织全县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划定及管理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草山草坡、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的管理和农牧渔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制定全县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农业科技项目攻关和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农民体育工作。 7、承担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农业产业的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产业产品和绿色食品的开发、认证、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质量监测和执法监督管理;实施农业名牌战略。 8、负责全县动植物内检(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和动植物防疫工作,发布动植物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对基层畜牧兽医体系进行管理;负责全县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工作。 9、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工业等产业的行业管理和国有良(原)种场的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和指导灾后生产恢复的责任。 10、负责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技术措施建议;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指导农机作业、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和乡镇农业机械化发展。 11、负责制定并实施移民安置规划和政策措施;安排和管理移民资金和物资,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物资和移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编制移民后期扶持总体规划,并检查监督其执行情况,做好移民信访、稳定、培训和扶持发展工作。 12、牵头制定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规划,督促检查扶贫开发的实施;组织贫困地区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开展贫困地区干部有关扶贫政策和扶贫开发的培训工作。 13、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 14、主管农业涉外事务,推进全县农业对外开放。 15、负责统筹管理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6、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农综办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起草有关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规章、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预决算和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审计。 2、负责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年度规划设计方案和实施计划;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建设,组织评估各街道、镇乡申报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负责申报国家和市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负责审批各项目街道、镇乡和有关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 3、负责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实施、管理、监理及检查验收;指导、督促项目街道、镇乡搞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工程管护和开发利用;负责组织农业综合开发科技示范、推广、信息管理和技术培训;指导、扶持重点龙头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产业化经营;组织农业综合开发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农业基础设施、都市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负责指导各街道、镇乡农业综合开发业务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的人员培训、统计及档案工作。 5、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023-41422365)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以及综合协调有关事项;负责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建设与管理;负责机关车辆安排管理;负责本单位文秘、档案、信访、机要、人事、保密、安全、目标管理、职称评定、编制管理及综合服务工作。 2、政工科(023-41402851) 负责本系统党的组织建设相关工作,参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二级机构负责人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统战、群团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 3、监察法规科(023-41402621) 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县纪委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行政监察相关法律法规,抓好本系统廉政建设及行政效能监督,监督落实本部门依法行政及纠风工作;受理本系统干部违反行政纪律、财务纪律的控告、检举及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监督、检查本系统各单位制度建设情况,搞好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倡廉工作;对本系统的工程项目建设实行全程监督;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负责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 4、计划财务科(023-41402621) 负责编报和执行部门财政预算;负责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衔接协调和农业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劳资工作;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农牧渔业良种场站经营管理;指导本系统经济实体工作及经济体制改革等工作;配合监察法规审计科抓好审计工作。 5、产业发展科(挂农机管理科的牌子)(023-41416177) 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农业农村各产业间的结构调整和综合平衡工作,指导农业资源区划、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组织拟订农业产业化投资、技术改造、贷款贴息、直接补助等计划;负责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管理帮扶工作;负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抓好农业对外开放工作;抓好农机推广监理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农业特色经济发展工作。 6、移民工作科(挂璧山县移民办公室牌子)(023-41419227) 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街道、镇乡的移民工作;提出移民资金和物资的安排管理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物资和移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移民的扶持和稳定工作;负责移民工作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档案管理、信访等工作。 7、扶贫开发科(023-41413759) 制定扶贫开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扶贫开发项目,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贫困地区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开展贫困地区干部有关扶贫政策和扶贫开发的培训工作。 8、科技教育科(挂璧山县阳光办牌子)(023-41430558) 拟订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计划;指导协调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和科教兴农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牵头开展农村实用人才相关工作及农业科技下乡活动;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试点和推广;负责农民体育工作。 9、宣传信息科(挂璧山县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和璧山县名牌农产品管理办公室牌子)(023-41413695) 负责负责本单位宣传工作;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政务信息;负责本单位农业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站维护与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信息简报编发工作;负责同各级新闻媒体的联络工作;负责重大专题报道的组织撰稿工作;负责对本单位各科室、站所新闻信息的考核工作;负责组织专题片的制作工作;负责农业综合统计、农产品价格信息的采集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巴渝新农网建设;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以及名牌农产品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10、璧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下设2个职能科: (1)土地治理科(02341423788) 负责编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土地治理项目库建设以及项目考察、评估、申报立项、规划设计、业务培训、招投标、监理、实施和督促检查;指导项目区新农村建设和街道、镇乡做好项目建后管护及开发利用;负责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土地治理和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项目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和预决算;负责土地治理项目政策、制度等综合性调研以及检查验收工作。 (2)开发利用科(023-41425698) 负责编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和科技推广项目库建设以及项目考察、评估、申报立项;负责指导项目建设(实施)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实施计划和督促检查项目实施;负责项目管理及检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产业化经营项目和科技推广项目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和预决算;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际国内交流、合作与宣传。 (四)委属事业单位 1、璧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电话:41425661 2、 璧山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41423430 3、璧山县农业科学研究所85280089 4、璧山县水产站41427760 5、璧山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41427759 6、璧山县农村生态能源和农业资源环境监测站41421215 7、璧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41427795 8、璧山县种子管理站、璧山县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85281058 9、璧山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 (挂璧山县动物疫病防治控制中心牌子)41415806 10、璧山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41401118 11、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璧山县分校 41422131 2010年3月 |